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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进一步规范涉税专业服务执业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近来发布《涉税专业服务根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工作品德守则(试行)》,进一步规范涉税专业服务执业行为,保证服务质量,进步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工作品德水准,保护国家税收利益和涉税专业服务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根本准则》共五章二十九条。一方面,环绕根底要求、依法执业、信息报送、实名执业、诚信执业、执业准则、质量管理提出根本遵从;另一方面,对涉税专业服务事务承受与事务施行中的合规执业、流程管控和质量管理设定根本规范。

  《工作品德守则》倡议对涉税专业服务组织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品德引领、信誉束缚和稳健运营,从诚信遵法、廉洁从业、客观公平、独立审慎、专业才能、信息保密、数据安全等方面清晰十二条执业纪律和工作品德的详细实践的要求以及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制止行为。

  “涉税专业服务组织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应当恪守《根本准则》和《工作品德守则》。”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担任这个的人说,涉税专业服务组织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署理记账组织、税务署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组织;涉税服务人员是指在涉税专业服务组织中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人员;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涉税专业服务组织承受托付,使用专业相关常识和技术,就涉税事项向托付人供给的税务署理等服务。

  为聚集管理当时少量涉税专业服务组织存在的发布涉税服务虚伪宣扬及广告信息、曲解解读税收政策、违法违规税收策划等显着问题,《根本准则》和《工作品德守则》在遵从《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方法(试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根底上,特别强调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不得采纳隐秘、诈骗、贿赂、勾结、回扣、不妥许诺、歹意贱价和虚伪宣扬等不正当手段承包事务;不得曲解解读税收政策;不得诱导、协助托付人施行涉税违法活动。从事涉税鉴证、交税状况检查服务,不得与被鉴证人、被检查人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利益联系;不得使用涉税数据获取不正当利益。(经济日报记者 董碧娟)